中共广州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8-03-27 点击数:

中共广州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

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

(广大党〔2016〕44号)

校属各单位:

为进一步规范会议管理,端正会风,严肃纪律,提高会议质量和效果,促进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,现就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

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落实参会人员。学校各单位正职领导干部如因故不能参会,须按规定通过会议主办部门向主管校领导书面请假;其他所有人员因故不能参会,须向本学院书记或者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书面请假并报会议主办部门。由学校召开的全校性重要会议,原则上不得请假。确因参加上级单位会议、评审工作、主持学术会议、校内上课或其他特殊原因必须请假的,按以上流程请假后,由党办校办将会议出席情况报学校领导,单位主要领导请假需报学校主要领导批准。凡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席会议的,一律通报批评,缺席会议较多的由分管校领导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。

二、严格执行签到制度

参会人员一般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,在进入会场前由本人签到,不得由他人代签。不得迟到早退,参会人员因特殊情况在会议进行中请假的,必须经会议主持人或会议主办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离开,否则按早退处理。会议主办部门负责会议的签到并记录参会人员的迟到、早退、请假情况。

三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

参会人员应认真听会,做好记录,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。参会人员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,不得大声喧哗以及有其他扰乱会场秩序的行为。会议期间应关闭通讯工具或调整到无声状态,严禁在会场接听或拨打电话。

四、加大会纪会风督查力度

进一步加强对会纪会风的督查力度。建立会议出席情况通报制度,会议主持人现场通报会议出席情况,重要会议的会场纪律情况进行全校通报。对于不遵守会议制度和会议纪律,情节严重、影响工作的,由学校纪委依纪追究单位或个人的责任,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。

中国共产党广州大学委员会

2016年11月29日

时间:Mar 26, 2018 2:01:00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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